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(CFPB)正在为更多地参与加密行业做准备。4月25日,CFPB宣布将援引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(Dodd-Frank Act)中一项基本未使用的条款,该法案是在2007-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诞生的。
该规定赋予CFPB相当广泛的权力,对从事面向消费者的金融服务的“非银行机构”进行基于潜在风险的监管。该定义的限制是“任何非银行的活动,CFPB有合理理由确定其对消费者构成风险。该权限不特定于任何特定的消费者金融产品或服务。”
在其声明中,CFPB明确了其对新兴技术的兴趣,写道:“非银行机构没有银行、储蓄机构或信用合作社的特许状;如今,许多公司在全国开展业务,并标榜自己为‘金融科技公司’。”
CFPB在其程序规则中强调,它已经拥有了正在援引的权力,这意味着它不需要等待《行政程序法》要求的通常时限。因此,该规定将在30天内生效。但CFPB没有说明是否已经开始根据这一规定对公司进行监管调查。
尽管此次发布没有具体提到加密货币,但CFPB对该行业的兴趣一直在上升,其对参与加密货币的兴趣也在上升。去年10月,参议员伊丽莎白·沃伦(Elizabeth Warren)对彭博社表示,CFPB应该基于现有的法定权力打击加密货币。(The Bloc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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